悟覺妙天禪師開示禪宗十大法印

什麼是修行?「修」是修一切相,把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」通通放下,而回歸佛陀、佛菩薩的本相,也就是「無我」。如果你能到達這個境界,就不會有三毒二邪「貪嗔癡慢疑」。因為有「我」的存在,才有五蘊「色受想行識」,而這些到最後都是空的;所以不必執著,讓一切隨緣而變。

至於「行」,是指行菩薩道-無相布施、清淨持戒、無生法忍、加速精進、開悟禪定、圓滿般若;也就是六度萬行。 一「修」一「行」是為了要成就佛菩薩,成就如來,如果一個修行人只注重「行」,不注重「修」,那是不夠的,反過來說,只重視「修」,卻忽略「行」,也是不能成就的,一定要「修」、「行」並重,才能成就。 此外,還要做到禪宗十大法印,這是修行很重要的課題。

不被我執所誤

禪宗十大法印第一條「不被我執所誤」,不要被自己的執著所耽誤。 有些人以為,修行是一種落伍的思想,這是犯了「我執」的毛病,比方在接引的時候,常會聽到對方說,「我現在過得很好,不需要修行」,或是根本不相信十法界的存在,如果你是抱持這樣的觀念,就會被自己耽誤一輩子,所以要「不被我執所誤」。

不被法執所惑

第二條「不被法執所惑」,不要被魔法、邪法而迷惑了自己的心,不要沈迷於人間的一些壞習慣,譬如吸毒、酗酒、賭博…等等,不要因此而讓清淨的靈性受到污染。

不被功利所迷

第三條「不被功利所迷」,一般最常見的就是迷於財富、迷於名利、迷於地位…等等,其實這些外在的一切,可有可無,如果你執著於它,就會深陷其中,心就會被綁住,無法跳脫,當然修行也不可能成就,這就是心理的障礙,因為你迷於其中,萬一不能如願,就會落入痛苦煩惱的深淵,無法自拔。

不被物慾所苦

第四條「不被物慾所苦」,看到別人家財萬貫、住豪宅、開名車,都不需要去羨慕,因為凡事知足常樂,這些身外的一切,當大限來臨時,通通都帶不走,每個人都一樣。只要抱持著這種想法,心就會放得開,而不會為此苦惱。

不被幻相所使

第五條「不被幻相所使」,修行人會有幻相,不修行的人也會有幻相,為什麼呢?因為不修行的人,一旦遭受某種心理上的刺激或打擊,就無法跳脫,因為他不懂得向今天的自己挑戰,向明天的自己挑戰,也就是說,他沒有辦法戰勝自己,只知道每天鑽牛角尖,深陷在苦惱之中。 很多憂鬱症患者最後都會走上自殺一途,那是因為他們看到幻相,而做出跳樓、割腕…等自殺行為。比方像跳樓的人,看起來好像一副輕鬆自在、很勇敢的樣子,悠哉悠哉地就這麼跳下去,其實不然,他之所以無懼於跳樓,是因為他看到前面還有一棟很漂亮的房子,但他不知道那是幻相,於是很開心的往前走,結果就跌下樓去了,這就是受幻相所使。 自殺是很嚴重的事,因為本來你「命不該絕」,但卻因此絕了命,這種人死後一定先到地獄去,所以不要讓自己被幻相所使,要知道這一生來人間的目的就是為了修行。 再說到修行人的幻相,其實很多人並不是修行正法,他們禪定的目的,只是為了求得神通,於是當他們打坐到精神恍忽的時候,就會與虛空中的鬼神相應,讓這些外靈上身。而一旦外靈上了身,言行舉止就會發生異常,但他本人並不覺得,反而認為自己變得很有力氣、很有能力。 所以在禪定中,如果發現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相現前時,要不取不捨,不要想去看它,也不必刻意驅趕它,依舊繼續定下去,不要被干擾。就像我們走在路上,看到有人發生爭執,但我們繼續往前走,並不會駐足旁觀。 在禪定中所看到的幻相,只是一種現象,它也許是在你的身體裏面,也許是在另一個遙遠的法界,與你毫無關係,所以不要被干擾,不要被幻相所使。

不被惡勢所嗔

第六條「不被惡勢所瞋」,遇到惡勢力的壓迫時,千萬不要起嗔心,因為嗔念住心,就無法修行了。比方夫妻之間如果發生口角,鬧不愉快,我建議你最好一週內不要禪定。很多人以為,吵架之後可以利用禪坐來調氣,這是不可能的,不如去散散心、聽聽音樂,或是自我檢討一下,原諒對方,這才是最好的方法。

不被情慾所困

第七條「不被情慾所困」,一般而言,年輕人比較容易被情所困,而且很極端,不是愛,就是恨,所謂的愛恨交加;這樣是很不好的,應該要「中道」。也就是說,如果彼此相愛,就在一起;如果不相愛,就協議分手,但心中不要有恨,不要有痛苦,這才是中道。

不被俗情所擾

第八條「不被俗情所擾」,我們在生活當中,很容易受到人間俗情的干擾,譬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人與事之間的關係,或是其他世俗方面的人事地物等等,所以凡事越單純越好,不管是交朋友,還是與他人相處,都儘量不要讓心受到污染,不要讓俗情來困擾你的心。

心地光明磊落 智慧博大無邊

最後是「心地光明磊落,智慧博大無邊」,這是達到見性的境界。由此可知,一個人要見性,必須滅度「貪嗔癡慢疑」,也就是要做到離相。只要你能根據禪宗十大法印來修行,就可以見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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